巡逻文物有话说|八十年前巡逻长签发的通饬
巡逻长签发的通饬
——《晋冀鲁豫边区高级法院通饬》
(储藏于山西省档案馆)
(图片提供:山西省档案馆)
这是1943年11月24日晋冀鲁豫边区高级法院院长兼巡逻长浦化东说念主签发的《晋冀鲁豫边区高级法院通饬(法检字一〇一号)》(下称《通饬》),储藏于山西省档案馆。
《通饬》的主要实质是条目各县赶快陈说死刑案件审核表。《通饬》指出了责任中存在的问题:一是有的专县弗成定期禀报死刑案件审核表。不足时禀报,大约禀报不全,不仅影响核阅,并且打乱责任挨次。二是有的审核表填写应酬,“很多空格未填,意图省事”。《通饬》条目,各县要定期禀报死刑案件审核表,勿得阻误。同期条目各专员、法则科长要担负起职责,在禀报时要查抄,督饬填写完备,不得跋扈,养成随马虎便魄力。
《通饬》签字为“巡逻长浦化东说念主”。浦化东说念主(1887—1974),江苏无锡东说念主。早年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大学神学院,担任冯玉祥队列随军牧师。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曾任中共上海中央局宣传部英文翻译,中共上海临时中央局委员、宣传部部长,延安新华通信社英文翻译、社长,晋冀鲁豫边区高级法院院长兼巡逻长,北京异邦语学校校长,中国东说念主民施济总会监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,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委员等职。浦化东说念主是又名从基督教牧师成长起来的党的干部,毛泽东主席曾称他为“牧师同道”。
( 闵钐 朱廷桢)